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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遥风情民俗
2008年7月3日 9点46分 来源:转载  发表评论   查看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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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社火

  推车用木条制成独轮车架,左右两侧用布围合,画出车轮。表演时由一人扮演女子乘坐车上,用彩带把车驾起,假腿盘坐车上。车后有一推车者,在吹鼓乐伴奏下,进行表演。车旁有一丑角逗趣,烘托气氛。内容有《送闺女》、《走娘家》等。

  高跷

  用两根木棍制成跷腿,一般在6尺上下,高者达1丈2尺。木棍上端处横装踏板,表演时演员的小腿绑在木棍上端,脚踏踩板,按各种舞步走动表演。技艺高超者,可跳跃板凳、桌子等障碍物或跌八叉、“金鸡独立”、下软腰。传统内容有《白蛇传》、《庆顶珠》、《狐狸冤》、《唐僧取经》。平遥县北城村、干坑村高跷表演出名。

  旱船

  唐代平遥境内已流行。用竹条、木条、彩绸编扎成彩舫,四周用绸缎围合,上面用木条、绸缎搭篷。表演时以吹鼓乐伴奏,一人乘船扮演女子,用彩带系船驾于肩上,假脚盘坐“船”中,似乘船状而行走。另一人扮船夫,持桨在前划引。内容多为古代戏剧中与船有关的故事,有《打渔杀家》、《许仙游湖》、《秋江》等。船上装有花灯,点燃蜡烛,在夜晚表演尤佳。

  背棍

  明末,背棍开始在平遥县形成。挑选俊秀男女孩童,年龄6岁左右,经精心化妆打扮后,绑在铁棍上端,下端绑在强壮男子背上。背棍者在行走中,根据背上的孩童扮演的戏剧故事及人物,配合锣鼓点,迈出各种舞蹈步伐,使孩童不由自主地相应摇摆表演。形式有单人背棍、双人背棍、三人背棍。平遥县以道虎壁村、尹村的背棍出名,能背三人者甚多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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